直(zhí)言(yán)不(bù)讳(huì)真的还是假的?
时间:2023-12-17  浏览次数:663

  (郝树行 记者 葛金鑫)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按照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冬季护游”百日行动等相关工作部署,持续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通过全市电子警察抓拍、视频追踪布控、路面巡逻劝导等有效举措,强化各类电动车违法乱象整治,全力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近日,交警动力大队民警在乐松广场周边道路开展电动车违法治理。期间,在三大动力路与哈平路交叉口,一辆电动车从机动车道驶入人行横道,停在人行横道线上等红灯,交警立即上前取缔。交警告知驾驶人,遇红灯在道路停止线前等候,不仅是对机动车的要求,电动车、行人同样应该遵循,一些电动车驾驶人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要抢几秒钟或是抢几米,从而导致事故发生。随后,交警在哈平路执勤时发现有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穿插,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抢道,便立即将车辆拦下并引导到路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对驾驶人未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10时40分许,一台行驶在和兴路的电动三轮车引起交警的注意,车辆车顶处堆满了货物,大部分货物都直接摆放在上面。交警将其拦截后发现,驾驶人还未戴安全头盔。据驾驶人自述,早上装载货物时,由于货物太多,为了一次性能拉载得更多,就忽略了交通安全。执勤交警表示,此种行为属于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交通违法,车辆在快速转弯或者急刹车时,物品会因惯性原因掉落在道路上,极易砸到车辆或行人,情形十分危险。交警对驾驶人不按规定载物、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随后,交警又在现场及时查处多名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在强化路面巡逻管控,现场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还不断提升科技手段,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大电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对于违法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为,交警会根据抓拍的电动车车牌号锁定违法车辆,并对违法驾驶人及所属企业进行处罚和约谈。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要养成良好出行习惯,确保自己及他人的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将全面从严治理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等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守法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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