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通报:“已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
时间:2024-03-19  浏览次数:663

  3月12日17时,五华县一在校学生李某(男,13岁)跟随一女生至一居民楼下时对其实施猥亵。期间,该女生尽力挣扎并大声呼叫,被路人发现后,李某停止猥亵行为。

  案情发生后,五华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检查,该女生身体未受到伤害。3月14日,李某已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3月17日,有网友发布一段监控视频称,一名男孩在路边拖走小女孩,疑似实施猥亵。视频中显示的时间为今年3月12日下午,一名身着黄色衣服的男孩将一名女孩拖行至角落处,可以听到女孩在哭叫,视频中出现疑似猥亵的行为。视频后半段,可看到有行人和骑电动车的人经过,女孩逃离后,男孩也离开现场。

  有网友表示,视频中的地点可能为广东梅州。3月17日下午,梅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目前警方已受理该案件,具体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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