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663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省聚焦居家老年人助餐刚需,多措并举推进老年助餐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累计建成社区老年食堂549个,累计服务老年人564万人次,受到老年人普遍欢迎和广泛好评。

  我省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老年助餐服务政策支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省领导多次就老年助餐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开展实地调研。2023年,省委省政府将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列入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列入省政府为老年人办实事清单高位推动。省民政厅陆续出台《吉林省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对老年助餐工作提出具体推进举措。

  我省加强资源统筹,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安排5427万元,通过“四个一批”方式,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工作思路,2022年在长春市南关区、通化市、延吉市开展社区老年食堂建设试点,建成社区老年食堂15个;各地利用住宅小区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公有闲置用房等资源,通过新建改造,建成社区老年食堂200个;各地充分利用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及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大院等资源,通过完善拓展助餐功能,建成社区老年食堂168个;指导长春、四平、松原等地,遴选质量有保障、价格大众化、环境整洁,且愿意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的社会餐饮企业挂牌合作,开辟老年人用餐专区,开设老年人助餐窗口,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目前,全省建有社会合作老年食堂166个。

  我省聚焦可持续发展,探索社区老年食堂三种服务模式。公建民营模式,即老年助餐场所由基层政府或街道、社区负责提供,装修、设施设备购置等所需费用主要由省里补贴,建成后交给专业第三方机构运营,并允许其向社会开放,以获取微利持续运营。全省采取此模式运营的老年食堂355个。民建公助模式,即无法提供老年助餐场所的地方,采取与社会餐饮企业合作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助餐服务。年末,根据老年人就餐人次等因素,给予该企业一定补助。全省采取此模式运营的老年食堂166个。邻里互助模式,此种模式主要在农村地区,依托农村养老大院开办老年食堂、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形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目前全省采取此模式设立的老年食堂(助餐点)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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