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场施工河北欧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万
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663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期对河北欧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建设单位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场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经查明, 你单位在承建唐山神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项目施工活动中,存在建设单位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场施工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始自2010年4月11日,违法行为发生地是唐山市路南区稻地镇三角地南(稻地镇范庄北侧、唐曹公路东侧)。你单位承建唐山神州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项目工程主体已经完工,情节严重。上述事实,以调查笔录等资料和其他书证、物证等为证据,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等规定。

  2024年1月18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唐住建)告字(2024)第(24)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唐住建)听字(2024)第(2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放弃了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三百零三条等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处以罚款贰万(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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