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法院审判首例偷越国(边)境电诈案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时间:2023-11-27  浏览次数:663

  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电信网络诈骗罪案,被告人郑某、潘某因偷渡至缅甸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被依法判处刑罚。该案是今年以来广南县首例审结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2020年8月,周某(另案处理)邀约被告人郑某、潘某及张某、李某、詹某(三人另案处理)到缅甸务工,郑某等人在周某的安排下偷渡至缅甸小勐拉。之后,郑某、潘某等人分别被安排到缅甸佤邦孟波县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被告人郑某、潘某分别于2020年12月中旬、2021年4月初回国自首。

  广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潘某违反国境管理规定,与他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且两人加入境外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通信工具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结合郑某、潘某在偷越国(边)境中有自首情节,且两人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在电信诈骗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当庭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郑某、潘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上一篇:为什么现在军队师级干部多如牛毛?   下一篇:军民团结坚如磐石